公司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作者:浏览次数:2497 时间:2020-03-21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梁山、刘含、王亚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梁山、刘含、王亚东出具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和《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梁山、刘含、王亚东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三方的一致行动关系自 2020 年 3 月 19 日解 除。

       本次权益变动前,梁山、刘含、王亚东等三人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6,229,42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7%;本次权益变动后,梁山持有公司股份 12,001,05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1%;刘含持有公司股份 9,355,5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7%;王亚东持有公司股份 4,872,8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8%。梁山、 刘含、王亚东各自所持股份数未发生增减变动,仅是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二、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情况

       1、《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梁山、刘含、王亚东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各方同意作为上市公司一致行动股东,就上市公司相关事项采取一致行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安徽皖通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经友好协商,梁山、刘含、王亚东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签署了《一 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约定自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原《一致行动协 议》解除,原《一致行动协议》项下的一致行动关系及各项权利义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立即终止;协议各方在原《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上市公司相关事项上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各自按照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自己的意愿独立发表意见和行使投票权,行使各项权利,履行相关义务。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安徽皖通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梁山、刘含、王亚东签署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

       2、梁山、刘含、王亚东签署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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